2026年度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申报认定工作通知
关于开展2026年度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经信(经发)局、温州海经区经信和科技人才局,各有关企业:为加快推进开源鸿蒙技术创新应用,充分发挥开源鸿蒙技术对产业的深层次赋能作用,构建具有温州区域特色、开放协同的开源鸿蒙发展生态,根据《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建设指引(试行)》,开展2026年度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申报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申报单位须为在温州市内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管理规范、正常经营、信用记录良好,在产品鸿蒙化适配、鸿蒙创新场景产品开发、开源鸿蒙技术研发等领域具有突出表现,对开源鸿蒙生态建设有积极贡献的企业。具体评价体系见《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建设指引(试行)》《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1、2)。
二、申报材料
企业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,纸质材料加盖公章,同步提交电子版材料,具体清单如下:
1. 《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认定申报表》(见附件3);2. 鸿蒙化改造相关投入佐证材料;3. 鸿蒙相关知识产权证书、信息技术资质证书;4. 鸿蒙产品适配、场景应用、产线改造等佐证材料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企业自主申报。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10月20日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(二)属地经信部门初审。属地经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初审,于2026年10月25日前推荐至市经信局,联系人:吴圣楠,联系电话:13587660643。(三)市经信局审核认定。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,择优确定2026年度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拟认定名单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布2026年度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认定名单。
附件:1.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建设指引(试行)
2.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
3.温州市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认定申请表
4.温州市2026年度“鸿蒙之星”(企业)申请汇总表
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9月18日
